广州海关向农业农村部移交97.36千克濒危动物制品
12月10日下午,广州海关依法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移交一批石珊瑚、海马干、鳄鱼皮制品等濒危动物制品,共计97.36千克。
“这批濒危动物制品大部分是广州海关在空港口岸进境旅检渠道查获的,少部分是在进出境寄递渠道查获。”参与此次移交工作的海关工作人员介绍。
广州海关向农业农村部移交的濒危动物制品。
据了解,石珊瑚、海马、鳄鱼等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列明的保护动物。广州海关严格履行相关要求,依法对公约禁止或限制贸易的动植物种及其制品实施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贩卖、走私濒危物种等违法行为。
广州海关向农业农村部移交的濒危动物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罚没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实物移交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广州海关关员正在整理准备移交的濒危动物制品。
近年来,广州海关在严厉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的同时,高度重视后续移交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先后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多家主管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依法将罚没的物品进行分类移交处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关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忧子 通讯员:关悦